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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展汛前渔船安全生产督查
作者: 来源: 发布:2014-5-26 10:29:13 点击量:

近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节前和汛前渔港和渔船安全生产督查。

“五一”假期临近,我市开始进入伏季休渔期,为加强节前和汛前安全生产,市局王松青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赶赴各地开展安全督查。

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直奔渔港,登渔船,采用明查暗访的方式,检查各地渔港防汛、防台风、防火、防碰撞措施落实以及渔港安全基础设施、通信岸台系统配备及运行情况。

督查组每到达一个渔港,现场登临抽查2~3艘在港的渔船,对渔船持有 “船舶检验证、船舶国籍证、捕捞许可证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船舶通讯、救生、消防、信号和雾笛、雾钟等设备配备、安装和使用情况,渔船编队生产制度、航行、望和锚泊值班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开展全面检查。

 

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渔船将救生衣堆放在潮湿的地方,造成救生衣表面肮脏、破旧;有的渔船灭火机已超期,造成气压不足;个别渔船存在将救生筏用绳索捆绑的现象;有的渔船配备的汽笛还没有安装待用。针对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督查组当场立即责令整改到位,欠缺救生、消防设备的,责令限期重新增补齐全。同时要求沿海执法机构做好事后跟踪落实,渔船在出海前必须再次接受执法机构的检查后方可出海作业。

在检查中,督查组要求各地要认真吸取韩国4·16“岁月号”滚装客船沉没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海难事故教训,开展打击渔船未经批准从事非法载客行为,确保节日期间渔业生产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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