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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全省旅游产业发展2014年行动计划》
作者:福建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 来源:福建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 发布:2014-5-11 12:06:05 点击量:

日前,为推动福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打响“清新福建”品牌,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省旅游产业发展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4]48号)。

  《2014行动计划》围绕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与文化旅游中心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发挥旅游产业在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对台交流合作中的作用,努力打造旅游精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旅游形象宣传,构建“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新格局,推动全省旅游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2014行动计划》提出八大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打造福州、厦门、武夷山三大旅游产业龙头,整合提升福建土楼、莆田湄洲妈祖、三明泰宁等一批旅游精品,创新培育海上休闲旅游、康体养生旅游、运动休闲旅游、邮轮游艇旅游、自驾车旅游等一批新业态项目。全省重点推进105个项目建设,年度拟完成投资286亿元。

  二是打响“清新福建”旅游品牌。推动“清新福建”品牌体系建设,形成以“清新福建”为龙头、以区域旅游形象品牌为支撑旅游品牌体系。推进“清新福建”品牌营销工作,创新“清新福建”品牌推广机制,加强“清新福建”旅游品牌国际化营销。

  三是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旅游集散中心工程、旅游景区通达工程、露营地建设工程和旅游休闲街区工程。重点在向莆、厦深、合福高铁沿线的市、县建设一批旅游集散中心,确保纳入《201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的14个旅游集散中心年内验收使用。

  四是深化闽台旅游交流合作。争取先行先试政策,重点推动漳州、莆田、龙岩等市列入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打造两岸旅游水上“黄金通道”,推动闽台旅游产业深度合作。

  五是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编制完成《福建“智慧旅游”总体规划》和《智慧旅游试点市(县)建设指引》。开展智慧旅游试点,推动福州、厦门、龙岩市和武夷山市加快建设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积极搭建全省智慧旅游平台。

  六是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选择3~5个市、县开展全域化旅游试点。实施“百镇千村”行动计划,各设区市启动建设3个以上乡村旅游特色集镇、15个以上乡村旅游特色村。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加快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八大示范工程。推动工业与旅游融合,形成一批创新型工业旅游示范区。提升景区水平,积极创建A级旅游景区,力争全年新增50个A级景区。

  七是开展旅游综合改革。改革旅游行政管理,加快推动国有旅游景区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重点扶持2~3个企业开展旅游全要素、全产业链综合开发。积极拓宽旅游融资渠道。

  八是强化旅游服务与监管。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投诉机制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出台《全面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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