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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加快创新转型推动长远发展配套政策解读(四)
作者: 来源: 发布:2013-11-22 13:22:46 点击量:

泉州加快创新转型推动长远发展配套政策解读(四)

《关于进一步打造重点产业产业链的若干意见》

四、《泉州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

“五个一百”人才计划 八项重点人才工程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切实加大人才工作力度,深入实施“五个一百”人才计划、八项重点人才工程,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人才资源总量、人才素质、人才竞争力和人才贡献率有较大的提升,把泉州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人才高地、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闽台人才合作重地、高层次人才聚集洼地。

“五个一百”指的是,引进百名高层次人才(团队)、评选百名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百名特色产业领军人才、激励百名优秀拔尖人才、资助百个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八项重点人才工程”指的是,创建民营企业人才聚集区、打造泉台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建设金融产业人才高地、建设文化人才高地、建设海洋产业人才基地、建设一县一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培育一批企事业单位人才基地、搭建五大工作平台。

加大人才资金投入 每年专项资金2500万元

为保障“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实施,《计划》要求,市、县两级要将人才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人才计划实施情况,逐年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以满足我市人才发展需要。每年统筹我市500万元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和2000万元市引进高层人才专项资金,统一作为市人才专项资金。

设立专项资金后,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入选对象实行“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同一人才项目,同时符合国家、省、市奖励政策的,若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励,原则上市本级不再奖励、不再配套;已入选我市人才计划后,又入选国家、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原则上市本级不再另行资金配套;同一对象原则上三年内不重复参评我市同一类别人才项目,但可推荐参评国家、省级人才项目。

《计划》涉及的各类人才奖金或补助视同市政府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计划》称,将结合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相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评,每年对各地有关部门实施本《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要求、考核指标,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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